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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ぜ喙芄ぷ鞯耐ㄖ?国质检科函[2010]969号)

时间: 2023-02-21 来源: 国家质检总局
核心提示: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ぜ喙芄ぷ鞯耐ㄖ?国质检科函[2010]969号)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国质检科函[2010]969号
发布日期 2010-12-17 生效日期 2010-12-17
有效性状态 现行有效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び爰喙芄ぷ?,推动地理标志?;すぷ飨蛏笈爰喙懿⒅氐目蒲ё?,并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国办发(2010)50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和总局就此组织的专项行动中关于打击假冒伪劣地理标志?;げ返淖芴宀渴?,现就进一步做好地理标志?;び爰喙芄ぷ饕笸ㄖ缦拢?/p>

一、请各局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认真制定本辖区查处假冒伪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行动方案,开展对本辖区内获得?;さ牡乩肀曛静罚ǔ鞠角瓯ɑ癖2吠?,还包括在本辖区内经营的其他获保产品)假冒伪劣侵权情况的专项整治行动。

(一)对检查发现确属假冒伪劣侵权的事件,要予以彻底调查,查清问题与根源;

(二)如属于辖区内申报的获得保护产品的假冒伪劣情况,要依规严肃查处和整顿;

(三)如不属于辖区内申报的获得?;げ返募倜拔绷忧榭?,应立即取证并通报原申报地区的省级质检机构;

(四)凡经确认为假冒伪劣的事件,均应将详细调查和处理报告报总局科技司。

二、要总结假冒伪劣“五常大米”事件的教训和查获假冒“温州老酒”蒙混出口的经验,并结合地理标志?;ぜ喙芄岽┘煅榧煲吆椭柿考喽降亩嘁滴窆ぷ骰方诘奶氐?,建立有效的局内工作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至关重要。两局要组织好主管地理标志保护监管业务处与其他有关业务处之间的工作协调,建立有效的地理标志保护监管的协调联动和获得?;げ沸畔⒐蚕砘?,做到对假冒伪劣地理标志?;げ肥录蛎缤肺侍庠绶⑾?、早处置。

三、要进一步依靠地方政府,激励权益方合作?;さ幕裕剿鹘⒄?、质检部门和权益方地理标志的三级长效?;せ疲奔忧苛骄值暮嵯蛐骱土?,建立健全本辖区内的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管模式,互通信息,联动?;ぃ惺滴ず玫乩肀曛静诽厣柿?;

四、要加强进出境检验检疫过程中对获得?;さ乩肀曛静返牟檠?。

(一)对于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す娑ā返牟?,要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如食品安全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产品质量法、出入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等)适用条款予以查处;

(二)对于获得?;さ乩肀曛静返某隹?,要与相应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要求相衔接,做好监管协调,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蒙混出境;

(三)凡在进出境检验检疫过程中查获的假冒伪劣获得?;げ钒讣笆鄙媳ㄗ芫挚萍妓?。

五、要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さ幕」ぷ骱凸娣痘ㄉ?,培养建立本辖区的地理标志?;ぜ喙艿淖叶游椋贫ǖ乩肀曛颈;ぜ喙芤滴窆ぷ鞴娣逗透谖辉鹑?,做好地理标志产品资源的调查和获,得保护产品各类原始资料的归档,掌握指定检测机构的检测资质和技术能力变化,公布符合要求的指定检测机构联系资料,并将检测机构名单报总局科技司。

六、要继续组织好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地理标志产品?;すぷ飨冈颉返男幔忧康乩肀曛颈;ぜ喙苣芰ㄉ瑁踊?、人力、管理、技术、信息、培训等方面统筹规划,合理调整,提升?;ぜ喙苣芰Α?/p>

七、要继续加强地理标志产品?;すぷ鞯男?,注重获得?;げ返娜宋哪诤吞厣柿康牟杉驼瓜?,多渠道多样化地面向社会、媒体、消费者开展获得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的展示交流,积极推进地理标志产品?;じ拍畹钠占埃俳缁峁惴旱淖跃醣;ひ馐?。

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总局科技司。

二0一0年十二月十七日


原文件下载: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ぜ喙芄ぷ鞯耐ㄖ?国质检科函[2010]9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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