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的通知
时间: 2023-02-21
来源: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年来,保健食品市场需求日益扩大,部分不法经营者利用会议、健康讲座、义诊等形式(以下简称保健食品会销)虚假宣传、非法销售保健食品,夸大保健食品功效,混淆保健食品与药品的概念,损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权益,人民群众反映较大,常有投诉举报。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加大规范整治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保健食品会销行为监管提出以下要求:
近年来,保健食品市场需求日益扩大,部分不法经营者利用会议、健康讲座、义诊等形式(以下简称保健食品会销)虚假宣传、非法销售保健食品,夸大保健食品功效,混淆保健食品与药品的概念,损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权益,人民群众反映较大,常有投诉举报。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加大规范整治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保健食品会销行为监管提出以下要求:
发布单位 |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布文号 | 暂无 |
发布日期 | 2016-04-28 | 生效日期 | 2016-04-28 |
有效性状态 | 现行有效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http://www.hifda.gov.cn/zwgk/zcfg/bjspl/201609/t20160922_2122289.html |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保健食品市场需求日益扩大,部分不法经营者利用会议、健康讲座、义诊等形式(以下简称保健食品会销)虚假宣传、非法销售保健食品,夸大保健食品功效,混淆保健食品与药品的概念,损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权益,人民群众反映较大,常有投诉举报。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加大规范整治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保健食品会销行为监管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许可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各市县局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总局令第17号)、《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食药监食监二〔2015〕228号)和省局《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琼食药监食通〔2015〕34号)等规章文件要求,督促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者及时办理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范围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保健食品经营者以会销形式销售保健食品必须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场所内进行,并应当向参会者出示以下资料:
?。ㄒ唬┍=∈称飞笠岛凸┗跽叩挠抵凑?、生产或经营许可等证明文件;
?。ǘ┍=∈称纷⒉嶂な椋ê际跻?、产品说明书等)或备案证书及企业产品质量标准;
?。ㄈ┍=∈称烦龀Ъ煅楹细癖ǜ?。进口保健食品还应当出示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四)涉及广告的提供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批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会销形式销售保健食品不得有以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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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注册地以外以举办保健食品会议营销形式现货销售保健食品。
二、加强广告管理,规范宣传行为
保健食品经营者以会销形式进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时,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作虚假或者误导性宣传;通过传单、海报等发布广告时,应取得合法、有效的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必须与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内容一致,不得有以下行为:
?。ㄒ唬┓⒉嘉淳〖妒骋┘嗖棵派蟛榈谋=∈称饭愀?,擅自变更或者篡改经审查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内容;
(二)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现场宣传中夸大功能范围,进行虚假宣传;
?。ㄈ┰诒=∈称饭愀?、现场宣传中明示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
?。ㄋ模├霉一?、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或者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ㄎ澹┬楣贡=∈称芳嘀啤⒊銎?、推荐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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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范会议讲座,打击违法行为
?。ㄒ唬└魇邢鼐钟Χ员=∈称肪呓蟹掷喾旨豆芾?,建立会销企业名录,在相关监管平台上公布信用信息。对保健食品会销经营者,各地应将其列为日常监管重点对象,重点对产品合法性、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是否虚假宣传等行为检查。对屡次发生违法经营行为的要加大监管频次和抽检力度。
(二)保健食品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守法经营??贡=∈称坊嵯?,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履行相关责任义务,鼓励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备。
(三)出租宾馆、酒店、电影院、体育馆以及其他会议场地用于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的,只可依法宣传介绍保健食品,不得现场销售保健食品。出租方应当查验并留存保健食品会销举办方的合法证照、联系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发现现场销售保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ㄋ模┤魏蔚ノ缓透鋈宋慈〉檬称肪砜?,以会销形式违法宣传销售保健食品,各市县局应依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保健食品广告存在夸大宣传等问题的,应当及时移送负责广告监管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触犯刑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加强日常监管,营造社会共治
各市县局要创新监管思路,探索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以会议、讲座等形式销售保健食品行为的监管。
?。ㄒ唬┮咀哦怨愦笕褐诟涸鸬奶龋忧慷砸曰嵋?、讲座等形式销售保健食品的监管,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协调,切实落实责任。
?。ǘ┮浞址⒒哟笾诖阶饔?,并在相关公共场所(特别是大中型酒店宾馆、电影院、剧场、体育馆等)和居民小区,采取张贴标语、设立宣传栏等方式,普及保健食品相关知识;有针对性地走访社区、乡镇,宣传政策法规,积极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群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发布消费警示,曝光典型案例,揭露讲座促销真相,还原保健食品真实功效,引导广大群众合理消费保健食品。
?。ㄈ┮⒊ばЪ喙芑?,利用基层监管力量,深入乡村、社区和街道开展科普宣传,充分发挥“宣传员、协管员”的作用,加强对重点场所摸底、排查;要坚持明查和暗访相结合,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主动发现问题,营造社会共治、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强与工商、公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对以会议、讲座等方式从事违法宣传、销售保健食品行为的打击力度。
?。ㄋ模┛钩闲盘逑到ㄉ?。根据对会议营销监测和消费者投诉等情况,加强诚信管理,建立信用档案,把有重大违规行为的保健食品会销举办者、品种纳入监管“黑名单”。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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